怎样改名字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成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要写更名申请:
格式大致如下:
XXX户籍部门
我叫XXX,性别,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年XX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XXX年XX月XX日
2、然后再开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开具证明。根据户籍管理部门要求开具哪些证明。
3、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5、公证:这个根据情况,可能有的时候有的地方不要求。
6、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7、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2张一寸照片,新户口簿工本费。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新户口和身份证。(更名之后,你的户口本上会有你的曾用名,日后填写档案等信息的时候,你就要把你的曾用名也填上)。
成人想改名字,必须要具备以上的手续才能得到同意,而小孩改名字与成人所具备的手续不同。
2、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申请变改名字时,需持下列证明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是予以修改名字的。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相关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改名字需要多长时间
具体用多长时间很难说。有的地方可能需要的时间长,有的地方可能需要的时间短。而能否改名字关键是你的理由是否充分。
4、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5、二、变更姓名的现实情况:公民变更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改变的,改名字带来的弊端和麻烦太多了,所以公安审批很严格,而且现在户口信息微机联网,改名字需要县区级公安机关以上部门批准。如果你没有很充分的理由是很难改的,即便是你改了,重新办了身份证,别的证件也需要变更,很麻烦。
6、三、变更姓名的具体程序: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户籍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最后回派出所改名字。
公民改名字后会影响到什么
1.银行卡信息:公民更改名字后,需更新所有与银行账户相关的资料,包括银行卡、存折等,以保证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社会保障与医疗:改名将影响社会保障号码和医疗保险卡上的姓名,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更新,以免影响享受相关服务和福利。
3.产权证:对于拥有房产的公民,名字更改需要在房产证上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以确保产权归属的准确性。
4.法律文件:通过公安部门正式更改的名字,会在户口本上显示曾用名,并可开具户籍证明,这些文件在法律上具有效力,可以用来证明曾用名。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内容变更或更正时,应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户口本上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户口改名字流程手续具体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理论上不管何时都可以修改自己户口簿上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