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酉集上】【言字部】 識; 康熙笔画:19; 页码:页1188第18
〔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一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又見識也。【詩·大雅】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左傳·襄二十九年】吳公子札聘于鄭,見子產如舊相識。【老子·道德經】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莊子·繕性篇】道固不小行,德固不小識。【揚子·法言】多聞見而識乎正道者,至識也。多聞見而識乎邪道者,迷識也。 又草名。【大戴禮·夏小正】三月采識。識,草也。 又州名。【唐書·地理志】識利州屬高麗降戸州。 又姓。見【姓纂】。 又【廣韻】【集韻】【韻會】?職吏切,音志。與誌同。記也。【易·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書·益稷】書用識哉。【論語】女以予爲多學而識之者與。 又【韻會】器之款鏤爲識。【史記·孝武紀】鼎文鏤無款識。【註】韋昭曰:款,刻也。師古曰:識,記也。楊愼曰:三代鐘鼎文,隱起而凸曰款,以象陽,中陷而凹曰識,以象隂。 又【韻會】通作志。【周禮·春官】保章氏掌天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