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未集上】【竹字部】 符; 康熙笔画:11; 页码:页880第18
【廣韻】防無切【集韻】馮無切【正韻】逢夫切,?音扶。【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符,付也。書所敕命于上,付使傳行之也。【玉篇】符,符節也。分爲兩邊,各持一以爲信。【篇海】符者,輔也,所以輔信。又驗也,證也,合也。【六書音義】符之爲言扶也,兩相符合而不差也。【周禮·地官】門關用符節。【註】符節者,如今諸官詔符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合符釜山。【註】合諸侯符契圭璋而朝于釜山。【高祖紀】六年,剖符行封。【孝文紀】初與郡國守相爲銅虎符、竹使符。【註】張晏曰:符以代古之圭璋,从?易也。師古曰:竹使符,與郡守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 又符瑞。【禮·記註】萬物之符長。【疏】符謂甘露、醴泉之屬。 又符籙。【帝王世紀】黃帝討蚩尤,西王母以符授之,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 又木膚也。【山海經】丹木赤符而黑理。 又書名。【黃帝泰階六符經】【隂符經】【春秋·感精符】。 又官名。【前漢·趙堯傳】堯爲符璽御史。 又姓。【廣韻】魯頃公之孫雅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