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未集下】【至字部】 致; 康熙笔画:9; 页码:页1001第19
【廣韻】【集韻】?陟利切,音躓。【說文】送詣也。【春秋·成九年】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註】女嫁三月,又使大夫隨加聘問,謂之致女。【禮·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註】詳書其多寡之數,致之于人也。 又招致也。【楊升庵外集】致有取意。【易·繫辭】備物致用。【疏】謂備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註】致,猶會也。民雖受上田中田下田,及會之。以下劑爲率。 又納也。【禮·曲禮】大夫七十而致事。【註】致其所掌之事於君,而告老。【疏】不云置,而云致者,置是廢絕,致是與人,明朝廷必有賢代己也。 又傳致也。【詩·小雅】工祝致告。【箋】祝於是致孝孫之意,告尸以利成。 又極也。【書·盤庚】凡爾衆,其惟致告。【傳】致我誠,告汝衆。【禮·禮器】有放而不致也。【疏】致,極也。 又【禮·樂記】致樂以治心。【註】致,猶㴱審也。 又委也。【易·困卦】君子以致命遂志。【論語】事君能致其身。【朱註】致,猶委也。 又誠也。【老子·道德經】其致之。【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