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辰集下】【氏字部】 民; 康熙笔画:5; 页码:页598第01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彌鄰切,音泯。【說文】衆萌也。言萌而無識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咸有一德】后非民罔使,民非后罔治。【禮·緇衣】民以君爲心,君以民爲體。 又四民。【穀梁傳·成元年】古者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農民,有工民。【註】德能居位曰士,辟土植穀曰農,巧心勞手成器物曰工,通財貨曰商。 又司民,星名。【周禮·秋官·司民】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于王。【註】司民,軒轅角也。【釋文】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 又官名。【周禮·秋官·司民】掌登萬民之數,自生齒以上,皆書於版。 又民曹,漢官名。【後漢·百官志】民曹尚書主凡吏上書事。【註】《蔡質·漢舊儀》曰:典膳治功作,監池、苑囿、盜賊事。 又民部,今戸部也。【文獻通考】漢置尚書郞四人,其一人主財帛委輸。至魏文帝,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吳有戸部,晉有度支,皆主筭也。後周置大司徒卿一人,如《周禮》之制,隋初有度支尚書,則幷後周民部之職。開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