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字的康熙字典解释
【戌集上】【金字部】 鑑; 康熙笔画:22; 页码:页1325第10
【唐韻】革懺切【集韻】【韻會】居懺切,?音監。【說文】大盆也。 又【說文】鑑諸,可以取明水於月。【周禮·秋官·司烜氏】以鑒取明水於月。【註】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 又【廣韻】鏡也。【左傳·莊二十一年】王以后之鞶鑑予之。【註】鑑,工暫反,鏡也。【文子·符書篇】人舉其疵則怨,鑑見其醜則自善,以鑑無心故也。 又【廣韻】照也。【左傳·昭二十八年】光可以鑑。【吳語】王盍亦鑑于人,無鑑于水。 又【廣韻】誡也。【正字通】考觀古今成敗爲法戒者,皆曰鑑。因鑑能照物取義。【唐書·張九齡傳】?宗千秋節,九齡述前興廢之原,爲書五卷,號千秋金鑑錄,以申諷諭。【宋史·司馬光傳】光編年史,名資治通鑑。 又【韻會】通作監。【書·泰誓】厥監惟不遠,在彼夏王。又【酒誥】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 又鑒寐,假寐也。【齊武帝詔】永思民瘼,弗忘鑒寐。【梁武帝詔】興言夕惕,無忘鑒寐。 又【廣韻】【正韻】古銜切【集韻】居銜切【韻會】居咸切,?監平聲。義同。 又【集韻】胡暫切,音?。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