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权拒绝改名吗
有权拒绝改名。
曾经在辽宁省沈阳市,一刘姓男子因为喜欢一款名为“霸道”的丰田日系车,想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刘霸道”,于是就去派出所递交改名申请,结果是派出所没有受理这一请求。刘某一怒之下将派出所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支持其改名的申请。
刘某认为,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己非常喜欢“霸道”这款车,所以自己有权变更姓名,因为这样听起来更有气势。
但派出所一方认为,人们在改名时,需要有合适的理由,不能因为自己喜欢某款车,就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车名。因为这不属于正常理由,否则大家都这么更改,会使社会管理变得混乱。
本律师也认为“霸道”这款车曾经因为对卢沟桥存在不正当言论,极大的伤害了国人感情。所以刘某以“霸道”汽车名称作为改名理由,实属违背公序良俗。
衣食住行、社会安全方方面面离不开姓名,改名看似是自然人自己的事情,但更改姓名与社会管理密不可分。如果自然人想要变更姓名,应当有正当理由且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只有这样还可以维护社会发展的和谐与稳定。
现在国家政策不允许改名吗
改名从未禁止。
公民改名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改名条件:
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理由要充分
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个人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为什么派出所拒绝改名
派出所以各种理由限制公民更改自己姓名是违法的。
更改姓名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使用更改姓名的自由。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可能是违反了法律对于公民姓名的相关规定,违反了公序良俗,就或被派出所拒绝更名,公民可以选择更换符合法律规定的姓名,重新提出申请。
只要是不满足18周岁的人,都是有权利去更改自己的名字的,因为我们是享有这个权利的,但是有些地方的派出所,就不愿意费事,不愿意麻烦,感觉这个事情没有什么利益可图,所以当一些人去派出所主动申请更改名字的时候,就会面临着被拒之门外的行为,所以这个非常头疼的事情,之所以想要更改自己的名字,肯定是有原因的,比如名字中可能存在着错别字。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设置关卡,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姓名更改权归属公民个人,不受侵害,拒绝办理,实属消极办公。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