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中考录取通知书后改名字
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对录取是没有影响的。
但是要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处开个证明,办理相关的手续,有点麻烦。改完名字后学校还是会录取的,只要录取的那个分数是自己真实考出来的,但是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就是曾用名了。等到大学报到的时候,把证明给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让他们更改学生名册。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尽量不要更改自己的名字,因为读书后,自己很多档案都是用这个名字,如果更改,后面更改其他的资料也会相当麻烦。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要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处开个证明。学校会录取的,只要录取的那个分数是自己考出来的,但录取通知书上是曾用名。在报到的时候把证明给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让他们更改学生名册。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之类需要用到证明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具体的程序是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身份证怎么改名
【成年人改名程序】
1、准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3、公安分局5个工作日内核准
4、经核准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
5、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未成年人改名程序】
1、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
2、向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教育部改名
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得知,教育部更名是一个重大决策,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如有决策、规划、审批、公示、实施等流程,需要耗费长的时间和精力,从决策到下批文需要超过一年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或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截至2017年7月,教育部设有19个内设司、局,“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也设在其中。教育部还直接管理15个教育类社会团体和组织。
1985年至1998年教育部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家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部。
2000年,教育部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逐步构建了教师资格衫州制度法律法规体系;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在京举行。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
教育部的机构职责: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让键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